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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