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三十九条 教练车、考试车按照营运车辆管理。教练车、考试车所有人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达到营运车辆报废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持驾驶技能准考证明,驾驶教练车上道路学习驾驶技能的,应当按照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