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 共 13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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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十条 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交通影响进行分析、预... 第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谩用地规划许可时,应当向市... 第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十二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应当征求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未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者提交的交... 第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大型建设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进... 第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是全社会的:责任。 车辆所有人、驾驶入、乘车人、行人以及其他与道路交... 第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应当与配套建设的道路、公交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同... 第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六条 鼓励道路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道路交通安全技术、设备;... 第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十六条 建立道路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全论证制度。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 第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七条 市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布局规划、交通专项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实... 第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和公交港湾式停靠站...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八条 综合交通布局规划、交通专项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道路交... 第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科学合理规划设计,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通行安全。 ... 第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十九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编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 第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接管、同... 第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同步建设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设施和公共交通设... 第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快速路标准安装照明设施,配备交通安全管... 第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道路两侧以及隔离带上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 第二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牌、... 第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牌、交通标线、交通监控设施、交通护栏等道路交通安... 第二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 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路口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市交通运... 第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七条 每年十二月为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市、区政府以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第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九条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 第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十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繁忙路口和交通伤亡事故多... 第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十一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指导:监督交通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交... 第三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十二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每年对本单位的人员开展道路交通... 第三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中小学校应当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第三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十四条 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媒介、互联网站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 第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共汽车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 第三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划定区域、路段、时段,对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 第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由下肢残障的残疾人单人驾驶,不得另载他人,不得违反规定载物。 第三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三十八条 叉车等工程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大、中型移动设备不得上道路行驶。因转移作业场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 第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三十九条 教练车、考试车按照营运车辆管理。教练车、考试车所有人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达到营运... 第四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四十条 一校车应当在所有座位上安装安全带,乘坐校车的学生应当系安全带。 第四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四十一条 建立机动车保险费率与交通事故保险赔款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挂钩的制度。对于保险周期内交通... 第四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车辆管理 第四十二条 依法应当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而未办理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新购置机动车注册、... 第四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四十三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处... 第四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四十四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纳入机动车驾驶员理论考... 第四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四十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受理经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的... 第四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四十六条 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的两个记分周期内,或者异地机动车驾驶证转入换证之日起的... 第四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四十七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 市公安机... 第四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四十八条 驾驶营运车辆的人员,在车辆从事营运活动中,应当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资... 第四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四十九条 餐饮、娱乐场所等服务单位,指派或者聘请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为其服务对象提供机动... 第五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入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四小时的,应当停车休息不少于二十分钟。 第五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五十一条 单位车辆所有人应当确定道路交通安全主管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查验驾驶人... 第五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五十二条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设立道路交通安全主任。道路交通安全主任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五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五十三条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在长途运输车辆出发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行驶中的长... 第五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五十四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将营运车辆、营运驾驶员的信息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享,... 第五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五十五条 在本市注册的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入五年以上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可以向市公... 第五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五十六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驾驶入应当减速行驶,或者按规定让行: (一)行经人行... 第五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五十七条 驾驶入、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 ' 第五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五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不得... 第五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驾驶人和行人管理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驾驶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横过机动车道时,应该下车推行,并按交通信... 第六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六十条 行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人行横道或者人行过街设施两侧各五十米范围内横... 第六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六十一条 市政府应当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并组织实施。 第六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六十二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等候处... 第六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协商处理文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名确... 第六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六十四条 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且各方均在本市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应... 第六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对方当事人无法获得保险理赔而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六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六十六条 市保险同业公会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组织保险公司对自行协商处理交... 第六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设在交通警察大队的人民... 第六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六十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无责任或者负部分责任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请... 第六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六十九条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向... 第七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七十条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做好现场防护,并在高速公路入... 第七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的,驾驶入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 第七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七十二条 建立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举报奖励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部... 第七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七十三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市保险同业公会建立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交换机动车辆基... 第七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七十四条 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参照本章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七十五条 市政府应当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定期研究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状况,... 第七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七十六条 市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一)实行机动车保有量增量调控; ... 第七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七十七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了预防和处置道路交通拥堵,可以在特定路段、时段限... 第七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七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道路交通通行状况实时... 第七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多次造成道路交通拥堵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 第八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八十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和公众意见,... 第八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八十一条 社会公众就道路交通拥堵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接... 第八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八十二条 容易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的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和商场、医院、学校周边等... 第八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八十三条 组织商业促销、宣传、娱乐、体育等大型活动,组织者应当事先制定交通疏导方案... 第八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 第八十四条 占用、挖掘道路,跨越、穿越道路架设管线设施或者在道路上进行绿化、养护、环... 第八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八十五条 公共汽车以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车辆,可以全天使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第八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八十六条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措施前,应当公... 第八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八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征询道路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八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八十八条 交通枢纽、公共交通站点、出租小汽车停靠点以及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人行过街设... 第八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八十九条 公众对道路设计和交通枢纽、公共交通站点、出租小汽车停靠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 第九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九十条 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聘请市民担任道路交通安全宣... 第九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九十一条 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员制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聘请市民担任道路交通安全... 第九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九十二条 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制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聘请市民担任道路交通安... 第九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九十三条 凡年满十四周岁且在本市居住的人员,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可以担任... 第九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和监督 第九十四条 市民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互联网络、信件等方式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 第九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和监督 第九十五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警察路面巡查制度。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第九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和监督 第九十六条 驾驶入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人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第九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和监督 第九十七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第九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和监督 第九十八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发布上一年度全市道路交通... 第九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和监督 第九十九条 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设立道路交通安全督导队... 第一百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章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和监督 第一百条 道路交通安全督导员在交通警察的指导和监督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指... 第一百零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 道路交通安全督导员履行职责时,应当统一着装。 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入及行人应当服从道... 第一百零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未提交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者提交的报告书未经... 第一百零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提交建设项目道路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或者提交的方案未经... 第一百零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四条 供电部门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拒绝提供专用电源,或者采取停电措施未按规定通知市公... 第一百零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未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道... 第一百零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道路两侧以及隔离带上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广告牌、管线等遮挡... 第一百零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标牌、交通标线、交通护栏... 第一百零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交通标志标牌、交通标线、交通护栏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损毁、缺... 第一百零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路口,未经市交通运输管... 第一百一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媒介、互联网站等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在限... 第一百一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人、载物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第一百一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叉车等工程机械设备以及其他大、中型移动设备上道路行驶的,... 第一百一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上道路学习... 第一百一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按规定安装安全带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 第一百一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取得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一百一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餐饮、娱乐场所等服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登记代驾人和服务对象相关... 第一百一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疲劳驾驶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三百元罚款。 营运车... 第一百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第一百二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暂扣该驾驶人从业资格证... 第一百二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未减速行驶或者未按规定让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第一百二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罚款。 第一百二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开启车灯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三百元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第一百二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经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千元... 第一百二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七条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规定,未按规定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导致交... 第一百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驾驶入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在机动车发生故障时,未及时移动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 第一百二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在组织大型活动前,未制定道路交通疏导方案并按规定报市公安... 第一百三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擅自在交通高峰时段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管线... 第一百三十一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不服从道路交通安全督导员的指挥或者阻挠道路交通安全督导... 第一百三十二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妨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第一百三十四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的区,含光明、坪山新区等管理区。 第一百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者具体规定的,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 第一百三十六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六条 相关部门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对本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第一百三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高峰时段由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一百三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八条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以将本条例规定的相关职责委托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使。 第一百三十九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