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七条 市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布局规划、交通专项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实现城市规划建设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