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 第八条 综合交通布局规划、交通专项规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的原则,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各种出行方式合理使用道路交通资源,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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