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或者具体规定的,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并组织实施。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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