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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