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八十五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九章 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 第八十五条 公共汽车以及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车辆,可以全天使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其他机动车可以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的非交通高峰时段使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