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七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 第七十条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做好现场防护,并在高速公路入口以及沿途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提示过往车辆安全通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 发生车辆故障、地质灾害等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情形时,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和沿途发布预警提示信息,提示过往车辆安全通行,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