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执法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七条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执法管理和监督 第六十七条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发现有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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