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未分类 ·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条 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未分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百二十条 本条例规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