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阅读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全民阅读公共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全民阅读服务保障体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