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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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民阅读服务工作,保障公民阅读权益,培养全民阅读习惯,提升全民阅读能力,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二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第三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促进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阅读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第五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设立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全民阅读指导委员会办事机...
第六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市、县(市、区)文化旅游、教育等有关主管部门、...
第七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全民阅读促进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村(居)民需求开展群众性阅读...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八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本行政区域经...
第九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九条 本市建立以市级公共图书馆为中心馆,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场馆为分馆,城市书房为特色分馆...
第十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条 本市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建设具备自助式服务、二十四小时开放和优质阅读环境等高品质阅读条件的城...
第十一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化礼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公共文化服...
第十二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会同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体育、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和工会、共青团...
第十三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三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业主大会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设立服务本单位职工、业主的内部阅...
第十四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四条 在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乡村文化振兴、特色阅读品牌培育等工作中,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扶持城乡...
第十五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五条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门,推进全民阅读设施数字化及其网络建设,利用互联...
第十六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六条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新闻媒体与公共图书馆、实体书店和其他阅读服务组织合作,开发、推广和应用数字阅...
第十七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七条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由本级公共图书馆作为管理...
第十八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八条 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承担下列阅读设施使用和管理职责:
(一)建立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
(二)...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十九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全民阅读推广工作,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挖掘温州本土...
第二十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条 公共图书馆、城市书房等全民阅读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补充、更新阅读资源,组织开展优秀读物推荐、阅读能力辅...
第二十一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一条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设立阅读设施、捐赠出版物、资助活动项目、提供场所设施、设立全民阅读...
第二十二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志愿服务。
鼓励具有阅读推广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教育、文...
第二十三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和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
第二十四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旅游、地方志等主管部门和文联、社科联等单位,建立本地优秀出...
第二十五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完善农家书屋、村(社区)图书室等全民阅读设施建设...
第二十六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六条 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共青团、妇联以及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等单位,建立...
第二十七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城市流动儿童等儿童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提...
第二十八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八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为老年人提供符合其特点和需求的阅读资源及设施,开展老年人阅读辅导和交流分享等活...
第二十九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九条 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向视听障碍人士提供特殊阅读资源、设施与服务。全民阅读设施设立主体和管理单位应当...
第三十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三十条 看守所、戒毒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应当为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提供阅读资源,组织开展阅读活动,并提...
第三十一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三十一条 鼓励从事阅读推广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为幼儿园、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