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六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六条 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新闻媒体与公共图书馆、实体书店和其他阅读服务组织合作,开发、推广和应用数字阅读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