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五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三章 阅读推广服务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会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完善农家书屋、村(社区)图书室等全民阅读设施建设和服务提供。在地处偏远、人口稀少的农村地区以及乡村学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可以采用流动图书车、现代物流、数字阅读服务等方式,提供阅读服务,保障基本阅读需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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