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条
温州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第二章 全民阅读设施 第十条 本市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建设具备自助式服务、二十四小时开放和优质阅读环境等高品质阅读条件的城市书房。
城市书房建设和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城市书房的选址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城市书房建设和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城市书房的选址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