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温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立法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