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 设 第二十三条 漯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第三章 建 设 第二十三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充分考虑教育教学需要以及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使用特点,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消防、人防、抗震、防雷、环保、节能、隔声、疏散、卫生、安全等设计规范和建设标准要求。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