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 第五章 烈士遗骸和遗物的保护 第五十条 烈士褒扬条例 第五章 烈士遗骸和遗物的保护 第五十条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和保护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