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扬条例 第五章 烈士遗骸和遗物的保护 第四十六条 烈士褒扬条例 第五章 烈士遗骸和遗物的保护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整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序组织实施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同配合。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