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十二条

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二十二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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