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 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生产工序和生产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