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第四十五条
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第三节 其他业态 第四十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确保安全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民宿发展。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工会组织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民宿经营者提供交通、食宿、会务和职工疗休养等服务。
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工会组织依法委托符合条件的民宿经营者提供交通、食宿、会务和职工疗休养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