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第四十条 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第三节 其他业态 第四十条 鼓励和支持旅游经营者依托焦作山水、太极拳、“四大怀药”等医养资源,开发养生养老旅游产品,建设旅游度假区,促进康养旅游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