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服务
第三十一条
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 第三章 管理和服务 第三十一条 在公园内开展游泳、水上运动等活动,应当在指定的水域和时段内进行,并佩戴相应的救生装备,确保安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有条件的公园内划定可以开展游泳、水上运动的水域范围和时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有条件的公园内划定可以开展游泳、水上运动的水域范围和时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