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按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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