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1977年11月28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同时废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