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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