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人才评价与流动 第三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人才评价与流动 第三十五条 推动人才中介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完善服务标准,加强市场监督。 支持境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本市开展业务,吸引港澳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本市设立独资或者合资人才中介机构。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