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路内停车 第二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路内停车 第二十四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筹考虑城市活动和交通运行状况,在确保步行、自行车、公交设施空间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方案。 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方案应当定期评估,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和停车需求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