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 在具有视音频采集功能技防系统的覆盖区域,应当设置明显提示性的标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