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