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

珠海经济特区排水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建设排水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同步确定污泥处理处置方案;需要配套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应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应当同步建设安装污水处理实时监控设备。污水处理实时监控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监测数据与排水主管部门共享。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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