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二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设备及材料采购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其他项目应当依法招标并订立合同。 禁止转包工程和违法分包工程。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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