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信息无障碍

第二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无障碍 第二十五条 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有需求者依法获取、交流公共信息提供便利。 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务信息、突发事件信息以及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等信息交流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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