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信息无障碍

第二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信息无障碍 第二十四条 市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化建设纳入数字社会建设,促进无障碍城市建设数据互联互通和智慧化应用,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有需求者安全出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信息化渠道。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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