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九条 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般不在横琴新区设立分支机构。确需设立的,分支机构的领导成员在任免前应当书面征求管委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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