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四节 住房保障 第二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四节 住房保障 第二十七条 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培育公益慈善组织。建立公益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制度、表彰激励制度、第三方评估制度和自律制度。 鼓励公募基金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联合开展募捐活动。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