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四节 住房保障

第二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四节 住房保障 第二十九条 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市、区人民政府,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通过建设、购置、租赁等方式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也可以通过租赁补贴的方式予以保障。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