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公共教育

第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公共教育 第十四条 引导本市高校合理定位,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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