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公共教育 第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公共教育 第十四条 引导本市高校合理定位,严格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