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公共教育

第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公共教育 第十五条 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加强特殊学校建设,完善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