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节 公共交通 第四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节 公共交通 第四十三条 规范公共交通规划决策程序。建立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交通信息应用,提供智能化公共交通信息服务。公共交通系统设计和运营服务应当满足乘客在安全、便捷、舒适方面的需求,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