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 第七节 公共交通 第四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 未分类 第七节 公共交通 第四十一条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中的主导地位,形成轨道交通、常规公共交通、出租车和慢行系统协调发展的公共交通体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