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人才引进和保障

第三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人才引进和保障 第三十五条 市、区政府及其金融工作、科技部门应当健全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提供融资增信服务,举办科技金融活动,定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市场主体推介融资项目,促进技术项目和金融资本对接。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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