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保护 第二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保护 第二十五条 市、区政府对本市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给予风险准备金支持。对发明专利授权的申请费和代理费给予一定比例的事后财政补贴。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