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