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第四章 市场机制补偿

第二十四条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第四章 市场机制补偿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依法有序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4-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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