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管条例 第二章 监管机构 第十条 电力监管条例 第二章 监管机构 第十条 电力监管机构及其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电力监管职责,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5-02-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