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管条例
第二章 监管机构

第十条

电力监管条例 第二章 监管机构 第十条 电力监管机构及其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电力监管职责,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和协助。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5-02-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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