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采矿许可证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申请登记书、变更申请登记书和注销申请登记书的格式,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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