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四章 受灾人员救助 第二十四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四章 受灾人员救助 第二十四条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